3月25日,成都银行公告称,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同意公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利率参照市场利率确定,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其他一级资本,具体发行方案以监管机构审批为准。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高级管理层办理发行的具体事宜,该等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36个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高级管理层,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按照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办理兑付、赎回、减记等与债券相关的全部事宜。除非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上述董事会对高级管理层的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同时生效。